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最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運輸契約的憑證;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3.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5.是保險證明。
托運人對運輸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托運人應當根據保證運輸的原則,按貨物的性質和承載飛機等條件包裝。凡不符合上述包裝要求的,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不符合規格的貨物。
托運人必須在托運的貨物上標明發站、到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標標志。5、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托運人應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托運人托運貨物,應按照民航主管機關規定的費率繳付運費和其他費用。除托運人和承運人另有協議外,運費及其他費用一律于承運入開具貨物運單時一次付清。
1 、 托運航空貨物應包裝完好,攜帶發運人有效身份證件,屬國家控制或禁運品還應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屬單位發貨還應單位出具證明)
2 、 詳細填寫貨物托運書
3 、 對貨物進行檢查、稱重
4 、 憑有效單證、證件到武漢航空快遞營業柜臺辦理托運(發貨)手續;
5 、 交運費后請妥善保管貨運單的托運人聯;
6 、 若托運國際貨物,還應先交海關、商、衛、動、植檢驗,符合規定后辦理托運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