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機 ,又稱挖掘機械(excavating machinery),又稱挖土機,是用鏟斗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機面的物料,并裝入運輸車輛或卸至堆料場的土方機械。
挖掘機挖掘的物料主要是土壤、煤、泥沙以及經過預松后的土壤和巖石。從近幾年工程機械的發展來看,挖掘機的發展相對較快,挖掘機已經成為工程建設中最主要的工程機械之一。 挖掘機最重要的三個參數:操作重量(質量),發動機功率和鏟斗斗容。
代挖掘機:電動機、內燃機的出現,使挖掘機有了先進而合適的電動裝置,于是各種挖掘機產品相繼誕生。1899年,臺電動挖掘機出現了。次世界大戰后,柴油發動機也應用在挖掘機上,這種柴油發動機(或電動機)驅動的機械式挖掘機是代挖掘機。
第二代挖掘機:隨著液壓技術的廣泛使用,使挖掘機有了更加科學適用的傳動裝置,液壓傳動代替機械傳動是挖掘機技術上的一次大飛躍。1950年德國的臺液壓挖掘機誕生了。機械傳動液壓化是第二代挖掘機。
按照鏟斗來分,挖掘機又可以分為正鏟挖掘機、反鏟挖掘機、拉鏟挖掘機和抓鏟挖掘機。正鏟挖掘機多用于挖掘地表以上的物料,反鏟挖掘機多用于挖掘地表以下的物料。
1.反鏟挖掘機反鏟式是我們見過最常見的,向后向下,強制切土。可以用于停機作業面以下的挖掘,基本作業方式有:溝端挖掘、溝側挖掘、直線挖掘、曲線挖掘、保持一定角度挖掘、超深溝挖掘和溝坡挖掘等。
回轉速度
回轉速度是指挖掘機空載時,穩定回轉所能達到的平均速度。
這意味著定義的回轉速度,既不是指起動時的,也不是指制動時的回轉速度;也就是說,不是加速或減速的回轉速度。對于一般的挖掘工作來說,這種挖掘機在0°到180°的范圍內工作時,回轉馬達有加速或減速,當轉到270°到360°范圍內時,回轉速度達到穩定。
因此,在實際的挖掘工作中,上面定義的回轉速度是不切實際的。也就是說,需要的實際回轉性能是可用回轉扭矩表示的加速/減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