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公安消防部隊除保證完成火災撲救工作外,還應當參加其他災害和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2006年5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公安消防隊作為應急搶險救援專業力量的骨干作用”,進一步明確了“公安消防隊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除完成火災撲救任務外,要積極參加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生產事故、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參與配合處置水旱、氣象、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礦山、水上事故,重大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火災事故調查。《消防法》對火災事故調查做出了明確規定,公安部還發布了《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對火災事故調查的職責任務、工作程序和方法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認定火災原因提供技術支持,成立了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和公安部消防局沈陽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公安部成立了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由多個學科的專家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受公安部指派或經公安部同意,協助、指導各地及有關部門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火災原因提出鑒定意見;參與研究和制定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發展規劃、技術規范和標準;收集、研究國內外火災事故調查信息;接受火災事故調查技術咨詢、培訓等。
消防隊(站)的規劃和布局
消防站分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兩類,普通消防站分為一級普通消防站和二級普通消防站。城市必須設立一級普通消防站;地級以上城市(含)以及經濟較發達的縣級城市應當設特勤消防站;城市建成區內設置一級普通消防站確有困難的區域,經論證可設二級普通消防站;有任務需要的城市可設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專業消防站。城市規劃區內消防站的布局,一般應以接到出動指令后5分鐘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責任區邊緣為原則確定。消防站的轄區面積按下列原則確定:普通消防站一般不應大于7平方公里,設在近郊區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動指令后5分鐘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責任區邊緣為原則確定,其轄區面積不應大于15平方公里。也可針對城市火災風險,通過評估方法確定消防站轄區面積。截止2005年底,全國共建有公安消防隊(站)3032個,其中,一級普通消防站2445個、二級普通消防站246個、特勤消防站263個、其他類型消防站78個。
室內消防系統指安裝在室內,用以撲滅發生在建筑物內初起的火災的設施系統。它主要有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消防系統、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鹵代烷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及氣溶膠滅火系統等。根據火災統計資料證明,安裝室內消防系統是有效的和必要的措施。
滅火管
涂塑消防管以鋼管為基管,外壁涂裝高附著力、抗沖擊性、防腐耐候型的熱固性粉末涂料,內壁涂裝高附著力、防腐、食品級衛生型的熱固性粉末涂料。采用噴砂化學雙重前處理、預熱、內涂裝、外涂裝、固化、后處理等工藝,制成的涂塑消防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