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期限: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發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消防工程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涉及與諸多學科的相互交叉、滲透、融合,它不僅涉及物理學、化學、數學、機械、電子、建筑、信息、心理、生理等多種自然科學學科,還涉及法學、經濟學、哲學、管理學、教育學、災害學等等眾多社會人文科學學科。
對各類建筑工程進行監督管理。按照《消防法》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須按照國家建筑工程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將有關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準方可施工;竣工時,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滅火器一經開啟必須進行再充裝。再充裝應由經過訓練的專人按制造廠的規定要求和方法進行,不得隨便更換滅火劑的品種和重量,充裝后的滅火器,應進密性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