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拆除后鋼筋可以賣給收購廢鋼材的或加工冷扎鋼筋、制釘及其它配件。混凝土、瓷磚如果當地有再生磚瓦廠的話可聯系處理,可填筑路基,填筑場地,另外作建筑垃圾處理。其次,有低洼處需要填方造地,用于建操場、草坪、堆假山、建高爾夫球場等景觀用地時,可用在地表種植用土的下層(但不可作為建筑物地基填土),替代部分好土,節約土地資源。
鋼筋整理調直后,不要重新用在受力構件上,可以做圍欄之類的東西,粗些的也可用于鍛打成小型手使工具。難整理的和短碎鋼筋,可作為廢鋼鐵回收處理。
,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并不等于允許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毀損、拆除違章建筑,要分清兩種情況的差別。
根據法律規定,對違章建筑的確認和處理,只能由土地、城市建設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法院進行。
如果公民、法人以違章建筑不合法為由,故意毀損、拆除違章建筑,實質上是濫用了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管理權,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由于違章建筑被毀損后受法律保護的程度與合法建筑相比是有所區別的,因此,毀損違章建筑的索賠,只能是對建筑材料被毀損所造成的損失,而不能要求賠償整個建筑物的完全損失,更不能適用恢復原狀的方法。
對于房屋拆遷的問題,我們主要研究了如下幾個的問題:
、研究了房屋拆遷立法的歷史,對我國歷史上曾有的房屋拆遷立法進行了梳理,描述了我國房屋拆遷立法的進程和現狀;
第二、研究了房屋拆遷中的主要矛盾、效率和公平問題。;
第三、研究了土地使用權制度的歷史沿革,分析了現行房屋拆 遷的主體、對象和運作模式;
第四、研究了作為房屋拆遷源頭的城市規劃制度,簡要論述了國外的經驗,尤其對國外保障公共利益的程序進行了論述,希望對我國的房屋拆遷制度完善有所幫助;
第五、研究了房屋拆遷的強制執行制度,分析了我國強制執行制度的弊端;
第六、研究了該領域的核心問題,也是當前最熱點的問題, 即公共利益的標準問題。
房屋拆遷許可證是拆遷行為獲得行政許可、拆遷人從事房屋拆遷的法律憑證。房屋拆遷許可證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點,它只對特定的項目,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有效。實施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是國家加強對房屋拆遷工作的管理,維護國家和拆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途徑。
拆遷人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必須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建設項目立項的批準文件,土地使用的批準文件,拆遷人制作的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和上述文件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批準文件是否齊全,拆遷范圍和對象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用于拆遷的資金是否已經落實,臨時周轉房是否準備充足,拆遷的期限和步驟是否切實可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