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指垂直或者水平移動重物的一種機械行為,由起重機械完成,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起重作業是將機械設備或其他物件從一個地方用液壓升降機送到另個地方的一種工業過程。多數起重機械在吊具取料之后即開始垂直或垂直兼有水平的工作行程,到達目的地后卸載,再空行程到取料地點,完成一個工作循環,然后再進行第二次吊運。一般來說,起重機械工作時,取料、運移和卸載是依次進行的,各相應機構的工作是間歇性的。起重機械主要用于搬運成件物品,配備抓斗后可搬運煤炭、礦石、糧食之類的散狀物料,配備盛桶后可吊運鋼水等液態物料。有些起重機械如電梯也可用來載人。在某些使用場合,起重設備還是主要的作業機械,例如在港口和車站裝卸物料的起重機就是主要的作業機械。
起重機械
編輯
工作機構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和旋轉機構,被稱為起重機的四大機構。
(1)起升機構,是用來實現物料的垂直升降的機構,是任何起重機
門工起重機械
不可缺少的部分,因而是起重機最主要、最基本的機構。
(2)運行機構,是通過起重機或起重小車運行來實現水平搬運物料的機構,有無軌運行和有軌運行之分,按其驅動方式不同分為自行式和牽引式兩種。
(3)變幅機構,是臂架起重機特有的工作機構。變幅機構通過改變臂架的長度和仰角來改變作業幅度。
(4)旋轉機構,是使臂架繞著起重機的垂直軸線作回轉運動,在環形空間運移動物料。起重機通過某一機構的單獨運動或多機構的組合運動,來達到搬運物料的目的。
金屬結構
金屬結構是以金屬材料軋制的型鋼(如角鋼、槽鋼、工字鋼、鋼管等)和鋼板作為基本構件,通過焊接、鉚接、螺栓連接等方法,按一定的組成規則連接,承受起重機的自重和載荷的鋼結構。金屬結構的重量約占整機重量的40%~70%左右,重型起重機可達90%;其成本約占整機成本的30%以上。金屬結構按其構造可分為實腹式(由鋼板制成,也稱箱型結構)和格構式(一般用型鋼制成,常見的有根架和格構柱)兩類,組成起重機金屬結構的基本受力構件。這些基本受力構件有柱(軸心受力構件)、梁(受彎構件)和臂架(壓彎構件),各種構件的不同組合形成功能各異的起重機。受力復雜、自重大、耗材多和整體可移動性是起重機金屬結構的工作特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