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作業人員應當了解和掌握的相關規定如下: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3、國家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技術的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的監管、分組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4、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
5、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培訓并考試合格。
準備資料:
1、3張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2、1張身份證復印件(正面)
3、1張學歷復印件(沒有學歷證,個人戶口本單頁復印)
4、職業健康查檢表(青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青島阜外醫院)
質監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代復審)
場(廠)內機動車輛作業:叉車司機
起重機械作業:橋式起重機(行車)、流動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
電梯作業:電梯機械安裝維修、電梯電氣安裝維修、電梯司機
鍋爐作業:一級鍋爐司爐,二級鍋爐司爐,三級鍋爐司爐;
壓力容器:固定式壓力容器操作
